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24〕214号)文件精神,我校作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专业基地将接受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第一附属医院、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研究生院、药学院、财务处对照《安徽中医药大学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专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填写《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评估验收自评表(任务分解表)》,并梳理形成支撑材料,于8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自评表及支撑材料)报送至发展改革处,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各相关单位务必确保报送材料及数据的真实、准确,并做好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估专家组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肖洁,联系电话:0551-68129099;
邮箱:fzghc@ahtcm.edu.cn
发展改革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