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安徽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等单位成立联合调研组,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医药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力争到2027年,孵化2家本省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公司,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省内企业超过10家,配方颗粒年度营收超过10亿元,按国标或省标完成生产备案且在本省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超过500个,全省中药配方颗粒全产业链总产值进入全国前10位,产业规模和竞争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支持亳州市打造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基地。
为支持产品研发,鼓励科技创新,《意见》明确,运用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大对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工艺及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对新组建或重组挂牌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补助。
同时,支持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等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平台,加速推进中药配方颗粒成果转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有效集聚,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此外,在临床使用方面,《意见》指出,推动皖药研发应用,鼓励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积极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推动创新研发,丰富应用场景,积极参与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产品入院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