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带领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发展规划处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助力学校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双一流”建设成效显著
新增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这是我校继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后,第二个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的学科。中药资源学(药用植物学)、中药化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老年病学、中医痹病学6个学科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成功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五个中医医院学科进入全国前十。
1.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制定年度建设重点任务清单。自聘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王琦教授为我校荣誉校长以来,学校积极谋划“双一流”建设发展,2023年2月14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若干举措》的通知,学校特制定《安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形成落实《关于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若干举措》重点任务清单、“双一流”建设2023年53项重点任务及“十大重中之重”任务清单。
2.按季度调度“双一流”建设进展,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3月10日,学校召开“双一流”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按季度开展“双一流”建设专题工作调度,先后召开了3次“双一流”建设专题调度会,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各阶段目标任务的落实和问题的整改,目前正在筹备2023年度第4次专题调度会,拟于2024年1月上旬召开。
3.印发“双一流”建设工作简报,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整理学校建设发展最新成果,关注国内外学科建设和中医药发展等新动态,先后编制发布了5期“双一流”建设工作简报,目前正在编制第6期简报,拟于2023年12月底印发。
4.推进“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工作,完善学科建设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学科动态监测平台系统”和软科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为“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工作提供支撑。目前已完成“学科动态监测平台系统”相关模块的开发和测试运行,拟于2023年12月完成上线运行;开展软科数据平台建设的对接工作,相关采购招标流程已完成,正在推进项目落地。
5.推进高峰学科及高峰培育学科建设。根据教育厅开展的2022年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估工作要求,完成中药学、中医学高峰学科及中西医结合、药学、针灸与智能中医药工程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估材料的上报,教育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划拨47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我校高峰学科建设,根据高峰学科及高峰培育学科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任务书,制定2023年高峰学科建设经费分配方案,开展2023年高峰学科及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估的准备工作。
6.强化重点学科建设。药用植物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药化学、中医老年病学和中医痹病学6个学科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行列。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行列。完成年度重点学科专项经费的安排及学科建设类政府采购项目的论证工作,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数据信息的跟踪分析。
7.推进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安徽中医药大学深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传达学习省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起草《安徽中医药大学深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实施方案》。
(二)医教研协同改革不断深化
8.深化医教研协同改革。全面总结前期“院院合一”改革试点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结合学校多校区办学办医实际,制定《关于深化第一临床医学院与中医学院医教研协同改革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实施方案落实。成立深化针灸推拿学科建设改革工作专班,推进深化针灸推拿学科医教研协同改革。
(三)“十四五”规划稳步推进
9.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强学校“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控与评价。2023年度,完成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2022年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梳理总结学校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和需调整事项,完成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撰写、论证,按要求报送教育厅。
10.落实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撰写《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进展报告》。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自评的通知》,形成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自评报告。
(四)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加强
11.完成章程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学校法治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年度自查工作,2023年,发布《安徽中医药大学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印发《安徽中医药大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发布《安徽中医药大学章程解释程序》,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
12.不断加强涉法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学校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代理学校参加诉讼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纠纷及学校对外谈判。维护学校OA系统中法律事务管理板块,2023年度,通过OA法律事务管理板块审核法律事务文书330余项。落实合同(协议)归档整理工作,完成学校2022年度共计327项合同(协议)的归档,其中经法律顾问审核协议175项,涉及学校办公、教学、科研及总务物资采购、科技成果转化、校企合作、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等事宜。配合完成2022年度内控工作。
(五)高教研究深入推进
13.认真完成信息统计数据填报。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我校“2023年高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年度报表以及四个季度的报表的填报工作。
14.认真开展高教研究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为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发挥高等教育研究对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一流学科和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过程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对2022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重点工作
15.统筹协调学校重大项目建设
2023年11月,成立梅山路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等规定组织项目前期流程管理,形成全面加强梅山路学生宿舍建设的总体安排;完成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学生宿舍设计及可研报告编制的招标论证,当前已发布政府采购意向;编制项目建议书及论证报告,积极做好与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优化项目流程,统筹研究解决项目报批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16.完成2022学校年鉴编写工作。完成了《安徽中医药大学年鉴》(2022年卷)的编纂及《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安徽年鉴》、《合肥年鉴》2022年卷的供稿工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1.制定2024年“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部署,根据《关于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若干举措》重点任务清单、“双一流”建设2023年53项重点任务及“十大重中之重”任务清单等完成情况,落实2024年双一流”建设第1次专题调度会相关精神,谋划和制定2024年度“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和预期目标。
2.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对照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和预期目标进行常态化调度,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及成效,查找“双一流”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及其根源,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找准切入点、发力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时限,清单化闭环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继续按季度进行“双一流”建设专题工作调度,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各阶段目标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持续编制发布“双一流”建设工作简报,为学校进一步创新发展提供思想解析。
3.完善学科建设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学科建设动态监测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的更新和平台系统的维护;依托学校学科数据中心、“双一流”动态监测平台、大学360度数据监测平台等学科信息化平台,对学校当前发展状况及学科的水平和竞争力进行准确定位和诊断,找准与标杆院校的差距,为学校未来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4.持续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做好教育厅开展的高峰学科及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考核工作;围绕“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全力培育中药学一流学科,实施高峰学科攀登计划,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持续提升ESI学科建设水平,加大重点学科经费支持力度,加强重点学科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进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
5.持续推进“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年度评估工作,推进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各子规划执行落实,确保重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持续推进第一临床医学院与中医学院医教研协同改革实施方案的任务落实,进一步深化针灸推拿学科医教研协同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监督落实学校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重点推进事项的开展。
6.开展法治工作年度自查。以《大学章程》为引领,深入推进学校规章制度合规性自查,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工作培训。优化学校OA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板块,做好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审查、保障工作。开展高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年度自查,形成学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
7.做好学校基建项目的统筹规划。统筹推进梅山路校区学生宿舍建设,开展梅山路校区学生宿舍设计及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加强与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做好2024年学校基建项目的储备入库工作。
8.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工作。组织完成学校高等教育课题的中期评价工作,督促课题研究取得预期成果。聘任专兼职高教研究员,凝聚一批高水平专家力量,开展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为学校管理和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9. 做好信息统计数据填报。继续跟进2023年高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审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和相关部门修改完成数据上报。做好各类学校事业发展数据统计的协调、填报和发布工作。做好2023年《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安徽省年鉴》《合肥年鉴》及《安徽中医药大学年鉴》的编撰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