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机关各处室、校直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安徽中医药大学章程》经安徽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12月24日安徽省教育厅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本章程自《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核准安徽中医药大学章程的批复》(皖教秘〔2015〕700号)核准之日起施行,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中医药大学章程》.pdf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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